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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久效磷溶液标准物质_69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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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久效磷溶液标准物质

BW04980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6923-22-4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乙腈中久效磷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久效磷(C7H14NO5P,CAS: 6923-22-4)纯品为原料,以色谱级乙腈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样品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样品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4980

乙腈中久效磷溶液标准物质

1000

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检验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样品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样品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样品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18℃以下)冷冻和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样品使用。

色谱图:

检测器:GC-FID

色谱柱:HP-5MS(30m×250μm×0.25μm)

流量:1.0mL/min;分流比:5:1

进样口:220℃;检测器:260℃

柱箱:120℃→15℃/ min→280℃(5min)

1.色谱图

编号

名称

CAS

1

久效磷

6923-22-4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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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90种有机磷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等植物源性食品中久效磷等有机磷农药残留检测。
关联内容: 1. 采用乙腈作为提取溶剂
2. 规定基质匹配标准溶液校准要求
3. 明确气相色谱-质谱(GC-MS)作为检测手段
久效磷相关参数: • 定量限(LOQ):0.01 mg/kg
• 保留时间:需通过标准溶液进行仪器校准
• 特征离子:需依据标准规定选择定性/定量离子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适用范围: 规定食品中久效磷等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MRL)指标。
久效磷限量要求: • 谷物:0.02 mg/kg
• 蔬菜:0.01 mg/kg
• 水果:0.01 mg/kg
检测方法关联: 明确检测应按照GB 23200系列标准执行,标准溶液配制需满足方法学要求。
SN/T 0134-2019《进出口食品中久效磷残留量检测方法》
适用范围: 专门针对进出口食品中久效磷残留的检验检疫标准。
关键参数: • 检测低限:0.01 mg/kg
• 标准溶液配制:明确要求使用色谱纯乙腈作为溶剂
• 回收率要求:80%-110%
质控要求: 每批样品检测需同步进行标准溶液校准和空白加标实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