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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3,4-二氯苯胺溶液标准物质_95-76-1,3,4-二氯苯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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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3,4-二氯苯胺溶液标准物质

BW04520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95-76-1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甲醇中3,4-二氯苯胺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 3,4-二氯苯胺(CAS 号:95-76-1)为原料,色谱纯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k=2)(%)

BW04520

甲醇中3,4-二苯胺溶液

1000

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冻(-18℃以下)和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分析方法(仅供参考)

1.分析条件:

检测器:GC-FID;

色谱柱:DB-1701(30m×0.32mm×0.25μm);

流量:1.2mL/min;

进样口:260℃;检测器:280℃

柱箱:40(5min)5℃/min→100℃→10℃/min→200(8min)30℃/min→280(2min)

2.色谱图

编号

名称

CAS

1

3,4-二氯苯胺

95-76-1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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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水质 二氯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3,4-二氯苯胺等7种二氯苯胺类化合物的检测
关联内容: • 规定甲醇作为标准物质溶剂的使用要求
• 明确3,4-二氯苯胺标准溶液需用色谱纯甲醇配制
• 要求标准物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3%(k=2)
检出限: 方法检出限0.3 μg/L,定量下限1.2 μg/L(以取样体积100 mL计)
GB/T 5750.9-202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9部分:农药指标》
适用范围: 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3,4-二氯苯胺等农药代谢产物的检测
关联内容: • 规定标准物质需用HPLC级甲醇配制
• 要求标准物质纯度≥99.5%
• 标准溶液保存条件:避光冷藏(4℃)保存期3个月
检出限: 气相色谱-质谱法检测限0.5 μg/L,定量限2.0 μg/L
注:上述标准均要求标准物质配制需满足JJG 1006-1994《一级标准物质》的技术规范,溶液标物浓度扩展不确定度应控制在±2%以内。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