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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涕灭威砜溶液_1646-88-4,涕灭威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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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涕灭威砜溶液

BW03078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646-88-4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甲醇中涕灭威砜溶液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准确定值的涕灭威砜纯品为原料,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涕灭威砜,CAS号:1646-88-4,化学式:C7H14N2O4S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溶液标准物质采用重量-容量定值,以配制值为标准值并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VWD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3078

甲醇中涕灭威砜溶液标准物质

1000

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液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0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0-4)℃冷藏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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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详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等植物源性食品中涕灭威砜等331种农药及代谢物的残留量测定
关联内容:
• 明确将涕灭威砜纳入检测目标物清单,覆盖其在植物源性基质中的残留检测
• 规定使用甲醇作为提取溶剂,乙腈或乙酸乙酯作为净化溶剂
• 要求采用同位素内标法进行定量分析
检出限: 方法定量限(LOQ)为0.01 mg/kg,仪器检出限(LOD)≤0.005 mg/k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含油脂量低于20%的植物源性食品中涕灭威砜等农药残留检测
关联内容:
• 规定使用甲醇-水溶液(8:2)作为提取溶剂
• 采用固相萃取(SPE)柱进行样品前处理
• 要求气相色谱柱需选用中等极性色谱柱(如DB-35MS)
检出限: 方法定量限为0.01-0.05 mg/kg(视基质不同),仪器检出限≤0.005 mg/kg

注:甲醇中涕灭威砜溶液作为标准工作溶液使用时,需按照上述标准要求进行浓度标定与基质匹配,实验过程中应控制甲醇纯度≥99.9%,溶液现配现用并避光保存。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