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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正十六烷溶液标准物质(红外测油仪用)_544-76-3,正十六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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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正十六烷溶液标准物质(红外测油仪用)

BW0494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44-76-3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0μg/mL {{inventory}}
四氯乙烯中正十六烷溶液标准物质(红外测油仪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正十六烷为原料,以色谱级四氯乙烯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k=2)(%)

BW04946

四氯乙烯中正十六烷溶液标准物质

10000

0.5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冻(-18℃以下)和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色谱图:

1.分析条件:

检测器:GC-FID;

色谱柱:HP-5MS(30m×0.25mm×0.25μm);

流量:1.2mL/min;分流比:15:1

进样口:250℃;检测器:280℃

柱箱::80℃→5℃/ min→100℃(1min)→8℃/ min→200℃(1min)。

2.色谱图

编号

名称

CAS

1

正十六烷

544-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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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相关标准解读:四氯乙烯中正十六烷溶液标准物质(红外测油仪用)
1.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石油类及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关联内容: • 标准中明确使用四氯乙烯作为萃取溶剂
• 正十六烷作为石油类标准物质之一,用于校准红外测油仪的标准曲线
• 标准溶液配制要求:正十六烷需用四氯乙烯溶解并稀释至所需浓度
检出限: 石油类检出限为0.04 mg/L(以四氯乙烯萃取液计)
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关联内容: • 使用四氯乙烯作为吸收液,正十六烷作为标准物质
• 要求标准溶液需用四氯乙烯配制,并与实际样品同步进行空白试验
检出限: 油烟检出限为0.1 mg/m³(采样体积为10 m³时)
注:以上标准均要求四氯乙烯中正十六烷溶液标准物质的纯度、稳定性和配制方法需符合《标准物质/标准样品技术规范》(GB/T 15000系列)要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