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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中异菌脲溶液标准物质_3673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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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中异菌脲溶液标准物质

GBW(E)084790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36734-19-7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丙酮中异菌脲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国家有证纯度标准物质异菌脲 GBW(E)060888(CAS号:36734-19-7)为原料,以色谱级丙酮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溶液标准物质采用重量-容量定值,以配制值为标准值并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VWD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GBW(E)084790

丙酮中异菌脲溶液标准物质

100

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 JJF1343 技术规范(等效 ISO35 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液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和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18℃冷冻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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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
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包括蔬菜、水果、谷物、茶叶等)中异菌脲等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定性及定量分析。方法采用丙酮作为提取溶剂,适用于溶液标准物质的配制及检测。

关联内容
前处理要求 样品需经丙酮提取,并通过固相萃取柱净化
仪器条件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色谱柱为DB-5MS(30 m × 0.25 mm × 0.25 μm),载气为氦气
定量方法 采用外标法或内标法,需使用丙酮中异菌脲溶液标准物质进行校准
检出限与定量限

异菌脲的检出限(LOD)为0.005 mg/kg,定量限(LOQ)为0.01 mg/kg。具体数值可能因基质效应和仪器灵敏度略有差异。

注意事项
• 标准溶液需避光保存于-18℃以下,开封后建议在3个月内使用
• 丙酮溶剂的纯度需符合农残级要求(如≥99.9%),避免杂质干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