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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正十六烷溶液标准物质(红外测油仪用)_544-76-3,正十六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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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正十六烷溶液标准物质(红外测油仪用)

BW04945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44-76-3 1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四氯乙烯中正十六烷溶液标准物质(红外测油仪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正十六烷(544-76-3)为原料,色谱纯四氯乙烯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离子火焰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4945

四氯乙烯中正十六烷溶液

1000

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检验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0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冻(-18℃以下)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分析方法(仅供参考)

1.分析条件:

检测器:GC-FID

色谱柱:HP-5(30m×0.32mm×0.25μm)

流量:1.0mL/min

进样口:250℃;检测器:280℃

柱箱:80℃→10℃/min→200℃(1min)

2. 色谱图:

序列

名称

CAS

1

正十六烷

544-76-3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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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与“四氯乙烯中正十六烷溶液标准物质(红外测油仪用)”相关的标准解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石油类(C10-C40)及动植物油类的定量检测
关联内容:
• 明确要求使用四氯乙烯作为萃取溶剂,且需符合GB/T 19267标准中的光谱级纯度
• 正十六烷作为标准物质用于仪器校准,需配制成浓度梯度溶液(如1000mg/L母液)
• 规定了硅酸镁吸附柱净化步骤,以消除动植物油干扰
检出限:
检测对象 检出限(mg/L)
石油类 0.06(水样体积500ml)
动植物油类 0.3(水样体积500ml)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针对餐饮油烟、工业油雾等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油类物质检测
关键指标:
• 四氯乙烯用于吸收管中的样品采集与萃取
• 正十六烷标准溶液用于建立2930cm-1(CH2基团)特征峰校准曲线
• 规定采样体积需≥0.5m³(标准状态)
方法检出限: 0.1mg/m³(以正十六烷计)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关联内容:虽未直接规定标准物质,但要求使用符合HJ 637标准的检测方法时,必须采用经计量认证的正十六烷标准溶液进行质量控制
特别说明:四氯乙烯纯度需满足在2900-3100cm-1范围内无干扰吸收峰,正十六烷标准物质应具有可溯源的证书(如GBW(E)080916)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