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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异丁醇溶液_78-83-1,异丁醇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甲醇中异丁醇溶液

BW06648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8-83-1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 甲醇

    BW823965DW-20mL | 72.8mg/L

  • 甲醇

    M116114-250ml | Standard for GC, ≥99.9%(GC)

  • 甲醇

    M116115-5L | AR, ≥99.5%

  • 甲醇

    M116114-5ml | Standard for GC, ≥99.9%(GC)

  • 甲醇

    M116115-12×500ml | AR, ≥99.5%

  • 甲醇

    M116115-500ml | AR, ≥99.5%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异丁醇(CAS号:78-83-1)为原料,色谱纯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离子火焰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6648

甲醇中异丁醇溶液

100

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检验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冻(-18℃以下)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分析方法(仅供参考)

1.分析条件:

检测器:GC-FID

色谱柱:HP-INNOWax (60 m x 320 μm x 0.5 μm)

流量:1.0mL/min

进样口:200℃;检测器:200℃

柱箱:40℃→15℃/min→200℃(5min)

2. 色谱图:


序列

名称

CAS

1

异丁醇

78-83-1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相关标准解读

1. HG/T 2892-2010《化学试剂 异丁醇》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异丁醇的性状、规格、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与储存要求,适用于化学试剂异丁醇的质量控制,包括其纯度、杂质含量等指标。
关联内容:
• 规定了异丁醇的密度、沸点、折射率等物理性质范围
• 对水分、酸度、蒸发残渣等杂质提出限量要求(如水分≤0.1%)
• 提供气相色谱法作为主成分含量测定的方法依据
检出限:
气相色谱法对异丁醇主成分的定量限通常为0.01%(具体取决于仪器条件),杂质检测限根据方法不同在0.005%-0.1%范围内。

2. GB/T 9722-2006《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中主成分及有机杂质的气相色谱分析方法,适用于甲醇中异丁醇含量的定量检测。
关联内容:
• 明确色谱柱选择、载气流速、检测器类型(如FID)等通用参数
• 提供内标法/外标法的操作流程,适用于溶液中微量组分的定量
• 包含系统适用性测试要求(如分离度≥1.5)
检出限:
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对异丁醇的典型检出限为1-10 mg/L,定量限为3-30 mg/L(需通过实际标样验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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