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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氨氮 水质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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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氨氮 水质标样介绍:

标样所 氨氮 水质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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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氨氮水质标样相关)

HJ 535-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实验室测定
▪ 明确规定了氨氮标准溶液的配制方法(氯化铵基准物质制备)
▪ 要求使用有证标准样品进行质控验证
▪ 规定了样品保存需加入硫酸至pH≤2,4℃冷藏可保存7天
检出限与量程:
方法检出限:0.025 mg/L(对应吸光度0.030)
测定上限:2 mg/L(需稀释测定高浓度样品)

HJ 536-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地下水、地表水、海水及经过前处理的工业废水
▪ 标准样品需用无氨水配制
▪ 强调标准溶液避光保存且有效期1个月
▪ 规定显色温度控制在20-25℃
性能指标:
检出限:0.01 mg/L
测定下限:0.04 mg/L

GB/T 7479-1987《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现状说明:已被HJ 535-2009替代,建议优先使用新标准
▪ 原规定标准溶液配制使用氯化铵(优级纯)
▪ 测定范围:0.05-2 mg/L(需稀释)
▪ 强调色度补偿操作要求

特别说明:

标准样品使用要求:实验用水必须为无氨水,所有玻璃器皿需用(1+9)盐酸浸泡后洗净。不同方法的标准溶液不可混用,须按对应标准单独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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