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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铬、砷、汞、铅混合溶液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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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铬、砷、汞、铅混合溶液标准物质

GBW(E)083363 Standard Solution of Cd、Cr、As、Hg、Pb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每支5mL {{goodObj.date}} 中国计量院 {{item.norm}} 共5个特性量,详见证书 {{inventory}} 常温储存 常温运输
镉、铬、砷、汞、铅混合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浓度/纯度/标准值:共5个特性量,详见证书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根据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打开后应立即使用,一次性用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特征形态:液态
主要分析方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定值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规格:每支5mL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标准值相对不确定度(%)单位CAS备注
10.13质量浓度(mg/kg)7440-43-9
10.13质量浓度(mg/kg)7440-47-3
10.22质量浓度(mg/kg)7440-38-2
10.13质量浓度(mg/kg)7439-97-6
9.992质量浓度(mg/kg)7439-92-1

应用领域:无机溶液标准物质/金属元素
保存条件:置于阴凉处贮存,推荐置于冰箱冷藏室(4~10)℃贮存。
研制单位名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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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GB/T 602-2023《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镉、铬、砷、汞、铅等重金属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方法,适用于化学试剂质量控制及环境、食品等领域痕量分析。
关联内容: 第三章明确规定了多元素混合标准溶液的配制流程,要求使用高纯金属或盐类,在2%硝酸介质中配制,需通过ICP-MS进行浓度验证。
检出限: 当采用ICP-MS法时,各元素检出限为:
镉(Cd) 0.02 μg/L
铬(Cr) 0.05 μg/L
砷(As) 0.01 μg/L
汞(Hg) 0.005 μg/L
铅(Pb) 0.03 μg/L
2. HJ 700-2014《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及废水中重金属元素的测定,明确包含镉、铬、砷、汞、铅的混合标准溶液应用要求。
关联内容: 附录B规定了多元素混合标准储备液需分步配制,汞标准液需单独配制后混合,避免氧化反应,推荐使用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如GBW08617)。
检出限: 各元素方法检出限为:
镉 0.006 μg/L
铬 0.08 μg/L
砷 0.02 μg/L
汞 0.0005 μg/L
铅 0.01 μg/L
3. GB 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 海水分析》
适用范围: 涉及海水中重金属的测定方法,明确要求使用经NIM认证的混合标准物质进行仪器校准。
关联内容: 第6.3条指出汞元素的标准溶液需单独配制,采用金盐稳定剂,避免与其他元素混合后产生沉淀,推荐使用棕色PTFE材质容器保存。
检出限: 基于原子荧光法:
汞 0.002 μg/L
基于石墨炉原子吸收法:
镉 0.01 μg/L
铅 0.05 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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