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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氮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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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氮

GSB04-2832-201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00mL {{goodObj.date}} 国家有色金属 {{item.norm}} 1000mg/L {{inventory}} 常温储存 常温运输
水中氨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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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氮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适用范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渔业水域等五类水体
氨氮限值:
I类 ≤0.15 mg/L
II类 ≤0.5 mg/L
III类 ≤1.0 mg/L
IV类 ≤1.5 mg/L
V类 ≤2.0 mg/L
2.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检出限:0.025 mg/L(10mm比色皿)
测量范围:0.08~2.0 mg/L(可扩展到4.0 mg/L)
3.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及工业废水
检出限:0.01 mg/L(10mm比色皿)
测量范围:0.04~1.0 mg/L(可扩展到2.0 mg/L)
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所有排污单位的废水排放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一级标准15 mg/L
二级标准25 mg/L
三级标准50 mg/L

注:检测方法标准需配套使用GB 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中关于样品保存要求(每升水加0.8mL浓硫酸,4℃冷藏,24h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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