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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铬_777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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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铬

BW064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778-50-9 见证书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总铬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总的分析测试及相关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和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2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稀释方法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物质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BW0646总铬批号:85L1755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BW0646

总铬

0.558

3%

H2O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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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水质总铬相关标准解读
GB 7466-1987《水质 总铬的测定》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铬的测定,检测浓度范围为0.004-1.0 mg/L。
方法原理: 采用高锰酸钾氧化法将三价铬氧化为六价铬,在酸性条件下与二苯碳酰二肼反应生成紫红色络合物,于540 nm波长处进行分光光度测定。
关键参数:
检出限:0.004 mg/L
测定上限:1.0 mg/L
消解温度:90±1℃(水浴加热)
显色时间:10-15分钟
干扰因素: 铁含量大于1 mg/L时会干扰测定,需加入磷酸进行掩蔽。次氯酸盐等强氧化剂需预先用尿素分解。
《水质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等环境水样,直接测定浓度范围为0.1-5.0 mg/L。
方法特点: 采用硝酸-高氯酸消解体系,使用空气-乙炔火焰在357.9 nm特征谱线进行测定。
技术指标:
方法检出限:0.03 mg/L
测定下限:0.12 mg/L
消解终点判定:消解液应澄清透明,呈淡黄色或无色
注意事项:
1.样品采集后应加入硝酸至pH<2,4℃冷藏保存,7天内完成分析
2.含有机物的样品需进行预消解处理
3.实验器皿需经(1+1)硝酸浸泡24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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