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甲醇中山梨酸溶液标准物质
甲醇中山梨酸溶液标准物质_110-44-1,山梨酸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甲醇中山梨酸溶液标准物质

BW100168j-1 Sorbic acid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10-44-1 5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甲醇中山梨酸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概述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山梨酸标准品为原料(使用前120干燥4小时),色谱纯甲醇为溶剂,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µ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BW100168j-1

甲醇中山梨酸溶液标准物质

1000

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5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甲醇中山梨酸溶液标准物质

手机版:甲醇中山梨酸溶液标准物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氢乙酸、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如酱油、糕点、饮料等)中脱氢乙酸、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定量检测。甲醇在本标准中作为提取溶剂使用(如样品前处理过程),而非直接作为检测基质。
关联内容: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进行检测,色谱条件为C18色谱柱,检测波长230 nm。甲醇-乙酸铵溶液作为流动相,山梨酸在0.05~200 mg/L范围内呈线性关系。
检出限与定量限: 山梨酸的检出限(LOD)为0.5 mg/kg,定量限(LOQ)为2 mg/kg
《出口饮料中苯甲酸、山梨酸和对羟基苯甲酸酯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出口饮料中山梨酸的检测,甲醇同样作为提取溶剂使用,检测对象为液态食品基质
关联内容: 通过超声提取或离心分离后,经0.45 μm滤膜过滤,采用HPLC-UV法检测,流动相为甲醇-磷酸盐缓冲液
检出限与定量限: 山梨酸检出限为1.0 mg/kg,定量限为3.0 mg/kg
特别说明:
若甲醇本身作为检测基质(如工业甲醇中添加剂检测),需参考《GB/T 338-2011 工业用甲醇》中关于杂质含量的通用要求,但该标准未明确山梨酸指标。建议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适配的样品前处理方法,并将甲醇作为溶剂纳入检测体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