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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1,1-二氯乙烯溶液标准物质_75-35-4,1,1- 二氯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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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1,1-二氯乙烯溶液标准物质

GBW(E)082840 1,1-Dichloroethene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5-35-4 2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甲醇中1,1-二氯乙烯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一、概述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城镇供水、自然环境水体、工作场所有毒物质、环境等领域相应成分的测试工作,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二、原材料来源和制备工艺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1,1-二氯乙烯标准品为原料,以色谱纯甲醇为溶剂,在室温20℃±2℃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三、认定值和不确定度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GBW(E) 082840

甲醇中1,1-二氯乙烯溶液标准物质

1000

3%

二氯乙烯CAS:75-35-4

四、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气相色谱法(GC-FID)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检验结果: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检验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特性量值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气相色谱法(GC-FID)进行量值核验。

六、溯源性描述:

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七、正确性使用说明

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产品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封装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八、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物质每支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冷藏(4oC)避光保存。

九、安全警示

该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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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1,1-二氯乙烯等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关联内容
• 标准中1,1-二氯乙烯的方法检出限为0.09 μg/L
• 采用吹扫捕集前处理技术,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检测
• 甲醇可能作为标准溶液配制溶剂(需注意基质干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适用范围 规定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关联内容
• 1,1-二氯乙烯限值为0.03 mg/L
• 作为水质检测结果判定的依据标准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测定
关联内容
• 包含1,1-二氯乙烯的检测方法
• 方法检出限为0.2 μg/m³(采样体积3L时)
• 甲醇基质样品需进行方法适用性验证

注:当甲醇作为溶剂基质时,需特别注意基质效应的影响,建议采用标准加入法或基质匹配校准曲线进行定量分析。实验过程中应控制实验室环境温度,避免挥发性组分损失。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