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基质类 单标 铂-钴色度质控样
铂-钴色度质控样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铂-钴色度质控样

SDSZ134312-2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山冶 {{item.norm}} 不稀释 (22度) {{inventory}}
铂-钴色度质控样介绍:

介质:2%HCl
组分浓度
-不稀释 (22度)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铂-钴色度质控样

手机版:铂-钴色度质控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标准及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适用范围: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的色度测定,采用铂-钴色度标准溶液作为目视比色法的基准物质。

关联内容:

• 明确铂-钴标准储备液配制方法(500度母液),规定不稀释使用时需直接作为质控标准溶液
• 要求标准溶液避光保存,有效期为6个月,出现沉淀需重新配制

质控要求:

• 质控液色度允许偏差范围:标称值±5度
• 每批次样品检测需同步测定质控样,偏差超出范围应重新校准
2. 《水质 色度的测定》

适用范围:地表水、地下水及工业废水的色度测定,涵盖铂-钴色度法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技术要点:

• 规定标准溶液保存条件:10℃以下避光冷藏,开封后有效期缩短至1个月
• 质控频率要求:每20个样品至少插入1个质控样
• 允许波动范围:质控样测定值与真值偏差≤10%

特殊说明:强调未稀释标准溶液需进行浊度补偿,建议采用0.45μm膜过滤后使用

关键注意事项
• 未稀释的500度铂-钴原液仅适用于高色度样品(>70度)的质控
• 使用前需检查溶液澄清度,浊度干扰应≤5NTU
• 不同标准对允许偏差要求存在差异,需根据检测目的选择对应标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