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质控标准溶液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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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6种混合标准溶液-硅钛镓锆钼锡Si,Ti,Ga,Zr,Mo,Sn
NCS1876645 | 1000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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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5种混合标准溶液校准曲线-铬镍铜锌铅Cr,Ni,Cu,Zn,Pb
NCS1876659(1-6) | 10μg/L,20μg/L,50μg/L,80μg/L,100μg/L,200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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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肥料中镉、汞、砷、铅、铬、镍、钴、钒、锑、硒、铊分析质控样品
NCS191978-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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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7种混合标准溶液-氟、氯、溴、硫酸根、磷酸根、硝酸根、亚硝酸根F-,Cl-,Br-,SO42-,PO43-,NO3-,NO2-
NCS1876654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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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10种混合标准溶液-锰镉铬铜镁钾钠磷铊铅Mn,Cd,Cr,Cu,Mg,K,Na,P,Tl,Pb/介质:硝酸盐酸
NCS1876656 | 1000ug/mL



介质:2%H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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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适用范围:规定化学试剂中杂质测定用铅标准溶液的制备方法,适用于实验室配制铅质控溶液。
关联内容:明确铅标准溶液的浓度配制、储存条件及有效期,涵盖Pb²⁺溶液的定值方法(如重量法或容量法)。
检出限关联:未直接规定检出限,但标准溶液浓度范围(0.1-1000 mg/L)适用于原子吸收光谱(AAS)、ICP-OES等仪器的校准。
适用范围: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等水质中铅的测定,明确使用铅标准溶液进行仪器校准及质控。
关联内容:要求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如铅单标/混标溶液)绘制校准曲线,并规定质控样品的加标回收率范围(80%-120%)。
检出限:铅的方法检出限为0.02 μg/L(ICP-MS法)。
适用范围:食品中铅含量检测的通用方法,规定铅标准溶液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GF-AAS)等分析中的使用。
关联内容:要求标准曲线工作液的浓度梯度覆盖样品预期浓度,质控样相对偏差需≤10%。
检出限: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检出限为5 μg/kg,定量限为15 μg/kg。
适用范围:水体中铅的ICP-OES检测,需使用铅标准溶液进行仪器校准及过程质控。
关联内容:规定校准空白、实验室空白及平行样的允许偏差,标准溶液的不确定度应≤5%。
检出限:铅的方法检出限为2 μg/L(ICP-OES法)。
注:实际应用中需根据检测方法(如AAS、ICP-MS、ICP-OES)选择对应浓度及基体匹配的铅标准溶液,并参照具体行业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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