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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水溶液/总有效期6个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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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水溶液/总有效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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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水溶液/总有效期6个月介绍:

介质:H2O
组分浓度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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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5750.5-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氨氮的测定,包含直接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氨水溶液用于调节样品pH值及显色反应。
核心检测方法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样品经预处理后,加入酒石酸钾钠掩蔽干扰离子,调节pH至中性,加入纳氏试剂显色,于420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025mg/L,定量限为0.05mg/L,适用于低浓度氨氮的精确测定。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同时测定空白样品、质控样(已知浓度氨氮标准溶液)及加标回收样,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过滤去除悬浮物;
2. pH调节:加入氨水溶液调节至中性;
3. 显色反应:严格控制试剂加入顺序及显色时间(10-30分钟)。
特别说明
避免使用含氨的实验室环境,防止交叉污染;氨水溶液需密闭保存,防止挥发导致浓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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