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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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亚硝酸盐(以氮计) 水质标样(GB/T27025)
GSB 07-3165-2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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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Re铼标准溶液
NCS1876703 | 5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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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硝酸盐标准溶液
NCS1876688 | 1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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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C3H4O42- 丙二酸盐离子标准溶液
NCS142200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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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乙二胺-盐酸缓冲溶液
NCS1876677 | pH6.7~pH7.0



介质:H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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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的定量限:EDTA法为0.1 mg/L;AAS法为0.05 mg/L,ICP-OES法为0.01 mg/L。
杂质元素(如铅、镉)检出限:AAS法为0.005 mg/L,ICP-OES法为0.001 mg/L。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至少10%的平行样;
2. 使用标准物质(如GBW(E)080548)进行方法验证;
3.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95%-105%。
1. 样品前处理:硫酸镍溶液需用硝酸酸化至pH<2,避免水解;
2. 滴定分析:EDTA与镍离子在氨性缓冲液中络合,紫脲酸铵为指示剂;
3. 仪器校准:AAS/ICP-OES需用镍标准系列溶液绘制校准曲线。
1. 实验需在通风橱中进行,避免酸性气体逸出;
2. 含镍废液应按照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处理;
3. 检测报告需包含不确定度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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