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氮标样/以N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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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总氮 水质标样
GSB 07-3168-2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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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浊度 水质标样/205116
GSB 07-1377-2001 | 42.6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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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pH 水质标样
GSB 07-3159-2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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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pH 水质标样/2021135
GSB 07-3159-2014 | 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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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银 水质标样/204213
GSB 07-3178-2014 | 0.304mg/L
总氮标样/以N计
本标准样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以高纯硝酸钾和纯水准确配制,分装于20mL安瓿瓶内,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合格,其标准值采用分光光度法定值。
二、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10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041d
水中总氮标样
10.3
0.8
H2O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采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20mL。常温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相关标准解读(总氮测定,以N计)
HJ 636-2012《水质 总氮的测定》
GB 11894-1989《水质 总氮的测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