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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物标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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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物标样

BW02085-2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0.750mg/L {{inventory}}
硫化物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水质硫化物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以高纯九水硫化钠、高纯氢氧化钠和一级纯水配制,分装于20mL安瓿瓶内,采用碘量法和亚基蓝分光光度法共同测定,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碘量法和亚基蓝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安瓿瓶瓶封装,每支20mL。(0~4)℃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0.02%NaOH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085-22

硫化物标样

0.750

0.070

0.02%NaOH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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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物相关标准解读
1.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可溶性硫化物、酸溶性金属硫化物的测定
检出限:0.005 mg/L(取样量为250mL时)
• 规定了水样预处理方法(酸化-吹气法)
• 明确抗坏血酸作为还原剂的使用要求
• 要求显色后30分钟内完成测定
2.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适用范围:含硫化物浓度较高的工业废水(>1mg/L)的测定
检出限:0.05 mg/L(取样量为250mL时)
• 采用锌离子沉淀法固定硫化物
• 要求测定时控制溶液pH≤2
• 规定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标定方法
3. HJ 833-2017《土壤和沉积物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土壤和沉积物中酸可溶性硫化物的测定
检出限:0.04 mg/kg(取样量为2g时)
• 规定样品需经盐酸酸化处理
• 要求使用氮气作为载气进行吹气分离
• 明确硫化物的保存条件(4℃冷藏保存,7日内完成分析)
4.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适用范围: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硫化氢及其他硫化物的测定
检出限:1.0 mg/m³(采样体积为10L时)
• 规定了串联采样装置的使用要求
• 明确吸收液(乙酸锌溶液)的配制方法
• 要求采样温度控制在120±5℃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