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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标准溶液/以P计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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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标准溶液/以P计

BW02250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0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50μg/mL {{inventory}}
总磷标准溶液/以P计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与认证评价等。

本标准物质以有证国家标准物质磷酸钠 GBW(E)060321 为原料三次纯化水

(电渗透、离子交换、石英器蒸馏,符合分析实验室一级用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法配制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离子色谱法检测验证。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

定度(k=2)

介质

BW02250

水中总磷标准溶液

50

3%

H2O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定值、均匀性和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 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用离子色谱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 24 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本标准物质以塑料瓶包装,每瓶 50mL。使用时根据需要准确移取。置于清洁阴凉处保存。

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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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总磷标准溶液/以P计)
GB 11893-1989《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总磷的测定
标准溶液要求:
• 标准物质:磷酸二氢钾配制总磷标准贮备液(50.0mg/L以P计)
• 工作曲线范围:0.02-0.6mg/L(以P计)
• 保存条件:pH≤2,4℃冷藏保存6个月
检出限与量程:
• 检出限:0.01mg/L
• 测定范围:0.02-0.6mg/L(700nm波长)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
改进内容:
• 明确消解定容体积对浓度计算的影响
• 增加汞盐消除硫化物干扰操作要求
质控要求:
• 每批带空白和质控样
• 校准曲线R²≥0.999

注意事项:

当使用总磷标准溶液进行仪器校准时,需注意温度对溶液稳定性的影响,建议现用现配工作曲线溶液。高浓度标准液(>1mg/L)保存期限不超过1个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