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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溶液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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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溶液标准物质

BW02310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0mg/L {{inventory}}
化学需氧量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化学需氧量(铬法)溶液标准物质可直接使用,或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标准溶液。用于在化学需氧量测量中,校准仪器或进行分析过程的质量控制及方法评价等。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国家有证纯度标准物质邻苯二甲酸氢钾GBW(E)060316为原料纯水溶剂,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重铬酸盐滴定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v/v)

BW02310

化学需氧量

(铬法)溶液标准物质

10000

2%

H2O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重铬酸盐滴定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棕色玻璃瓶包装,每瓶100ml/500mL,常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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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标准及解读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的测定,测定范围为16 mg/L~1000 mg/L。
关联标准物质: 重铬酸钾标准溶液(0.250 mol/L)的配制与标定
邻苯二甲酸氢钾标准物质(GBW(E) 060025)用于方法验证
检出限与测定限: 方法检出限:4 mg/L(以理论值计)
测定下限:16 mg/L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COD的快速测定,测定范围可扩展至5 mg/L~1500 mg/L。
标准溶液要求: 使用邻苯二甲酸氢钾标准溶液作为COD标准物质
消解液需使用重铬酸钾-硫酸银复合溶液
检出限参数: 低量程检出限:5 mg/L
高量程检出限:50 mg/L

注:上述标准中涉及的邻苯二甲酸氢钾标准物质(CAS号:877-24-7)需满足GBW(E)标准物质认证要求,溶液配制后应在4℃避光保存,有效期一般为30天。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