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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氮标样/以(N)计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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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氮标样/以(N)计

BW02019-9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91mg/L {{inventory}}
硝酸盐氮标样/以(N)计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日常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硝酸钾、三次纯化水(电渗透、离子交换、石英器蒸馏,符合分析实验室一级用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采用离子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离子色谱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30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20mL。常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mg/L)

基体

BW02019-9

硝酸盐氮标样(以N计)

1.91

0.22

H2O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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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1. 《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下水、饮用水、生活污水及轻度污染工业废水中硝酸盐氮的测定,测量范围0.02-4.5 mg/L(以N计)
关键指标:
• 检出限:0.02 mg/L(10mm比色皿)
• 干扰因素:氯化物、亚硝酸盐、有机物等需预处理
• 显色条件:需在410nm波长处测定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适用范围: 肉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等加工食品及农产品中硝酸盐的测定(以NaNO₃计时需换算为N计)
方法对比:
• 第一法(离子色谱法):检出限0.2 mg/kg
• 第二法(分光光度法):检出限1.0 mg/kg
• 需注意镉柱还原效率验证(≥95%)
3. 《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等常规监测,测量范围0.12-10 mg/L(以N计)
特殊要求:
• 双波长测定(220nm和275nm)消除有机物干扰
• 需经0.45μm滤膜预处理
• 不适用于含大量悬浮物或深色水样
检测注意事项:
• 当水样中硝酸盐氮浓度>4mg/L时建议稀释测定
• 含亚硝酸盐氮时应先氧化处理
• 实验室环境需避免铵盐污染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