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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度标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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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度标样

BW02007-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3NTU {{inventory}}
浊度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及技术仲裁与认证评价等。

一、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硫酸肼、六次甲基四胺、三次纯化水(电渗透、离子交换、石英器蒸馏,符合分析实验室一级用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本标准物质以重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分光光度法与国家有证一级水质浊度溶液标准物质GBW12001进行比较定值。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塑料瓶包装,每50mL。推荐置于(0~4)℃冷藏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NTU

扩展不确定度NTUk=2)

基体

BW02007-3

水中浊度标样

13.0

1.8

H2O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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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浊度标样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HJ 1075-2019《水质 浊度的测定 浊度计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液态样品浊度测定,量程范围0~4000 NTU
关联内容: • 明确仪器法测量原理(90°散射光法)
• 规定校准用标准物质需符合GBW12001浊度标准物质要求
• 要求仪器分辨率≤0.1 NTU(0~100 NTU量程)
检出限: • 方法检出限:0.3 NTU(按3倍空白标准差计算)
• 测定下限:1.2 NTU(4倍检出限)
GB/T 5750.4-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适用范围: 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的浊度检测,涵盖0~40 NTU常规检测范围
关联内容: • 规定两种方法:分光光度法(铂-钴标准比色法)和在线监测法
• 要求使用经计量认证的浊度标准溶液进行校准
• 明确出厂水浊度限值≤1 NTU,管网末梢水≤3 NTU
检出限: • 分光光度法:0.5 NTU
• 在线监测法:0.1 NTU
JJG 880-2006《浊度计检定规程》
适用范围: 实验室和在线式浊度计的量值溯源与仪器校准
关联内容: • 规定标准物质要求:需使用国家一级或二级浊度标准物质
• 校准点设置要求:至少包含10 NTU、100 NTU、800 NTU三个量程点
• 重复性要求:≤1% (>100 NTU量程) 或 ≤0.5 NTU (≤100 NTU量程)
允许误差: • 0~100 NTU量程:±2%读数或±0.5 NTU(取较大值)
• >100 NTU量程:±5%读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