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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镉成分质控样品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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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镉成分质控样品

BW10077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40g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0.276mg/Kg {{inventory}}
土壤镉成分质控样品介绍:

本质量控制样品适用于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实验室评价验证新方法、仪器设备期间核查、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考核评价等用途。

一、样品制备

选用陕西地区土壤,晾干、去除杂物,用木锤碾压全部通过10目筛,于105℃烘24h,委托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采用高铝瓷球磨机研磨至200目后混匀,在室内阴凉处密闭保存,样品均匀性符合要求。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使用满足计量学要求的测量方法、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在检测过程中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质量控制,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的溯源性。定值检测方法采用等离子体质谱法。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成分

标准值

(mg/kg)

扩展不确定度

(mg/kg)

BW10077

土壤镉成分分析质控样品

0.276

0.048

标准值的扩展不确定度主要由均匀性、稳定性、定值等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等离子体质谱法对制备的标准物质作均匀性检验,方差检验结果表明,标准物质的均匀性良好。该质控样品的最小取样量为0.1g。

对该质控样品进行了一年六次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该质控样品稳定性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塑料瓶包装,规格40g/瓶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2.贮存及使用:样品应放在在干燥、常温和避光之处保存。使用后应立即盖紧密封,置于干燥器皿内避光保存。

六、分析方法(仅供参考)

HJ 1315-2023 《土壤和沉积物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七、定值单位

本标准物质定值单位为陕西省地质调查实验中心、陕西秦境标准物质科技中心、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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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土壤镉成分质控样品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商城编码 产品名称 标准值 规格 CAS号 有效期 库存 标准价 数量 操作
见证书
70g
2027-01-05
5
3600
见证书
70g/瓶
2028-11-10
≥10
2750
0.135mg/Kg
40g
2029-07-14
8
600
0.159mg/Kg
40g
2029-07-14
≥10
600
0.471mg/Kg
40g
2029-07-14
9
600
1.46mg/kg
40g/瓶
2028-11-10
≥10
540
0.803mg/kg
40g/瓶
2028-11-10
≥10
540
0.508mg/kg
40g/瓶
2028-11-10
≥10
540
ag,bi,cd,tl:8μg/L,be,mo,sb:15μg/L,as,co,cr,cu,li,ni,pb,v,zn:80μg/L,ba,mn,sr:150μg/L
20ml
2027-09-01
≥10
350
1000mg/L
100mL
0
600
1000mg/L
50mL
0
350
100mg/L
100mL
0
1200
100mg/L
50mL
0
700
100mg/L
100mL
0
500
100mg/L
50mL
0
280
1000mg/L
100mL
0
600
1000mg/L
50mL
0
350
100mg/L
100mL
0
500
100mg/L
50mL
0
280
涉及土壤镉成分质控样品的相关标准解读
1. 《土壤和沉积物 有效态元素的测定 乙二胺四乙酸浸提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土壤中镉、铜、镍、铅、锌、铁、锰等有效态元素的测定,重点关注生态风险评价中的生物有效性分析。

关联质控内容:
要求每批次样品需同步测定质控样(包括空白样、平行样和标准物质),镉元素测定需满足相对偏差≤15%。

检出限:
镉元素方法检出限为0.01 mg/kg(按称样量10.0 g计)

2. 《土壤质量 土壤样品制备指南》

适用范围:
规范土壤样品的采集、运输、干燥、研磨、分装等全流程操作,适用于重金属元素分析的样品前处理质控。

研磨后样品需过2 mm尼龙筛
混匀过程需采用三维混样器
分装样品需进行均匀性检验(镉元素RSD≤5%)
3.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针对土壤中总镉含量的测定方法,适用于污染场地调查和农田土壤监测。

质控要求:
每20个样品需插入1个标准物质,回收率需控制在85%-115%之间。

检出限:
镉元素检出限为0.01 mg/kg(按称样量0.5 g计)

注:实际工作中应优先选用通过CNAS认证的有证标准物质(如GBW07404系列),并确保标准物质基体与待测样品相匹配。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