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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标样_108-95-2,苯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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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标样

BW02067d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8-95-2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5.0mg/L左右 {{inventory}}
挥发酚标样介绍:

本标准样品用于水中挥发酚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

室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样品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以苯酚和全自动逆渗透纯

水机制备的实验室一级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样品量值的溯源性。

二、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

确移取 10.0mL 浓样至 1000mL 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mg/L)

介质

BW02067d

挥发酚标样

5.09

0.46

H2O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溶液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样品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品以透明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 20mL。冷藏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溶液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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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1.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测定,测定范围为0.002-10 mg/L。
核心参数:
• 方法原理:蒸馏后与4-氨基安替比林在pH=10±0.2条件下显色
• 检出限:0.0003 mg/L(取样体积250 mL时)
• 干扰物质:硫化物、油类需预先消除
关联标准:
• 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涵盖19种酚类化合物(含挥发酚)的测定,适用于饮用水源地水和废水的痕量分析。
核心参数:
• 方法检出限:0.01-0.03 μg/L(液液萃取法)
• 色谱条件:DB-5毛细管柱,程序升温
• 质谱检测器:EI源选择离子监测模式
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相关条目: 附录B规定挥发酚检验采用4-氨基安替比林萃取分光光度法,与HJ 503方法原理一致,但针对饮用水优化了前处理步骤。
质控要求:
• 空白值≤0.0025 mg/L
• 加标回收率:90%-110%
• 平行样相对偏差≤10%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