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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中糖精钠成分分析质控样品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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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中糖精钠成分分析质控样品

BW10087a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0g {{inventory}}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0.030g/kg

本质量控制样品适用于检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实验室间比对和人员考核,用于评价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一、样品制备

本质量控制样品采用经检验合格的白酒为溶剂,纯度经准确定值的糖精钠(CAS:128-44-9)为溶质,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分装于50mL高密度聚乙烯氟化瓶中,密封。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质控样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VWD)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质控样品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组分

标准值

(g/kg)

扩展不确定度

(g/kg)

BW10087a

白酒中糖精钠成分分析质控样品

糖精钠(以糖精计)

0.030

0.00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 JJF1343 技术规范(等效 ISO35 指南),按每批制备质量控制样品总量的10%进行随机抽样检测,用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VWD)对本质量控制样品进行均匀性检验,本质量控制样品均匀性良好。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 12 个月, 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质控样品采用高密度聚乙烯氟化瓶密封包装,包装规格50g/瓶。

2.储存:本质量控制样品冷藏(4±4)℃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加冰袋运输,应避免挤压、碰撞和猛摔。

3.使用:使用前应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氟化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密封后作为质量控制样品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1.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了糖精钠(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在各类食品中的允许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及残留量。白酒属于蒸馏酒类别,标准中规定糖精钠不得在蒸馏酒中使用。

关联内容:

• 表A.1列明糖精钠的允许添加食品类别,蒸馏酒未列入允许范围
• 表B.3规定食品中糖精钠的最大残留量(以糖精计),白酒中不得检出

质控要求:质控样品需满足定量限≤1.0 mg/kg,定性判定限≤0.5 mg/kg。

2. GB 5009.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白酒、饮料、蜜饯等食品中糖精钠的检测,明确包含蒸馏酒基质。

方法特性:

•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检出限:0.2 mg/kg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LC-MS/MS)检出限:0.05 mg/kg
• 定量限分别为0.5 mg/kg和0.1 mg/kg

质控要求:

•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0%
• 同批次平行样相对偏差≤10%
• 质控样品需包含空白基质、低浓度(1 mg/kg)、高浓度(10 mg/kg)三个水平

3. 行业关联标准

JJF 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规定质控样品的最小抽样量(白酒类≥500mL)
• 均匀性检验要求(分装10个子样,RSD≤5%)

质控样品制备要点:

1. 基质匹配:使用实际白酒样品(建议酒精度50%vol以上)作为空白基质
2. 添加方式:采用梯度添加法,包含未添加、限量值(1 mg/kg)、2倍限量值(2 mg/kg)三个水平
3. 稳定性验证:-20℃保存条件下有效期验证≥6个月,冻融循环次数≤3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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