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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酸酐检测用标准品_10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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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酸酐检测用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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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酸酐检测用标准品介绍:

货号:RN-12588SXQ
系统编号:DND012588
CAS号:108-24-7
单位:支
浓度:0.996
规格:1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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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乙酸酐检测用标准品直接相关的标准及解读:
GB/T 6324.8-2021 《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 第8部分:液体产品水分测定 卡尔·费休库仑法》
适用范围:
该标准规定了卡尔·费休库仑法测定有机化工液体产品中微量水分的通用方法,适用于乙酸酐等易与水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纯度分析时的水分控制。
标准品关联内容:
明确要求使用经认证的卡尔·费休试剂(包含碘、二氧化硫、咪唑等标准物质),需使用纯度≥99.9%的无水甲醇作为溶剂,并要求定期使用含水标准物质进行仪器校准。
检出限特性:
方法最低可检测至1ppm(0.0001%)的水分含量,水分超标将直接影响乙酸酐纯度检测的准确性。
《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
适用范围:
作为气相色谱分析的通用规范,适用于乙酸酐主含量及杂质(如乙酸、乙酰氯等)的定量分析。
标准品要求:
1. 乙酸酐标准品纯度应≥99.5%(质量分数)
2. 杂质对照品需与主成分实现基线分离(分离度≥1.5)
3. 内标物推荐使用正十四烷或邻苯二甲酸二酯类化合物
系统适用性:
规定标准溶液连续进样峰面积RSD应≤2.0%,确保标准品使用的可靠性。
HJ 834-2017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扩展应用:
当检测环境样品中乙酸酐残留时,要求使用丙酮中乙酸酐标准溶液(1000μg/mL±2%)进行基质加标实验,标准品开封后需在-18℃避光保存,有效期3个月。
质控要求:
每批样品分析应包含空白加标和平行样,加标回收率需控制在80%-120%之间。
实施要点说明:
• 标准品储存:乙酸酐标准溶液需充氮密封保存于4℃冷藏环境,避免吸湿分解
• 量值溯源:必须使用带有CNAS标识的标准物质(如GBW06123 乙酸酐纯度标准物质)
• 安全警示:配制标准溶液时应在通风橱操作,避免接触皮肤(乙酸酐具有强腐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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