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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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三唑磷标准品
NCS1601335-100B2 | 1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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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2'-岩藻糖基乳糖(2'-FL)溶液
NCSG1603380-10000C | 10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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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乳糖-N-新四糖(LNnT)溶液
NCSG1603385-3000C | 3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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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昆布三糖溶液
NCSG1603694-2000C | 20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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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氯甲烷甲醇中MK-9溶液
NCS1603698-500A | 0.5mg/mL



本标准溶液可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所需浓度的系列工作用标准溶液,用于环境监测及其他分析测试中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样品制备
本溶液采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亚硝酸钠和超纯水作为原料,在室温为20℃±2℃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进行量值核对,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 (k=2)
基体
BW1301-1
水中凯氏氮标准溶液
1000
3%
H2O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均匀性及稳定性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安瓿瓶封装,每瓶20mL。室温避光保存。
使用前应恒温至20℃±2℃,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氮(含凯氏氮)的测定,涵盖有机氮、氨氮、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的总和。当样品量为10 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1 mg/L,测定范围为0.04-4.0 mg/L。
六价铬离子浓度高于3.2 mg/L时需加入5%盐酸羟胺溶液消除干扰,悬浮物含量高的样品需经0.45 μm滤膜过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