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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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三唑磷标准品
NCS1601335-100B2 | 1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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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2'-岩藻糖基乳糖(2'-FL)溶液
NCSG1603380-10000C | 10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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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乳糖-N-新四糖(LNnT)溶液
NCSG1603385-3000C | 3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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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昆布三糖溶液
NCSG1603694-2000C | 20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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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氯甲烷甲醇中MK-9溶液
NCS1603698-500A | 0.5mg/mL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硝酸亚汞、硝酸和超纯水为原料,依据2020《中国药典》标准要求,在室温20℃±4℃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mL)
介质
BW18023-1
硝酸亚汞试液
150
H2O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溶液以聚乙烯瓶封装,每瓶100mL,室温保存。
使用前应先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中氯化物的硝酸汞滴定法检测,明确使用硝酸亚汞试液作为滴定反应的指示剂,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等各类生活饮用水氯化物检测。
第12章"氯化物"中规定:
硝酸亚汞试液需按0.05mol/L浓度配制,作为终点指示剂使用。当试液中的Cl⁻与Hg₂(NO₃)₂完全反应后,过量的Hg₂²⁺会与二苯卡巴腙形成紫色络合物指示终点。
1. 检出限:2.0 mg/L(以Cl⁻计)
2. 测定范围:5-100 mg/L
3. 允许相对偏差:≤5%(当Cl⁻浓度>25mg/L时)
① 试液需避光保存,有效期为3个月
② 检测过程需控制pH值在3.0-3.5范围内
③ 汞废液需专门收集处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