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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碳酸甲酯_1731-92-6,十七烷酸甲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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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碳酸甲酯

BW2415-1g C17:0 Margaric acid methyl ester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731-92-6 1g {{goodObj.date}} 万佳 {{item.norm}} ≥98% {{inventory}}
十七碳酸甲酯介绍:

十七碳酸甲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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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脂肪酸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包括动植物油脂、乳制品等样品,十七碳酸甲酯作为内标物或衍生化试剂用于气相色谱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法(GC-FID),通过甲酯化反应将脂肪酸转化为脂肪酸甲酯(如十七碳酸甲酯),经毛细管色谱柱分离后,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
检出限与定量限
脂肪酸甲酯的检出限为0.05 mg/kg,定量限为0.2 mg/kg;具体数值需根据仪器灵敏度和样品基质调整。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实验需包含空白对照、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相对标准偏差(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甲酯化处理:加入氢氧化钾-甲醇溶液,70℃水浴加热30分钟;
2. 气相色谱条件:DB-23毛细管柱(30 m×0.25 mm×0.25 μm),进样口温度250℃,检测器温度280℃;
3. 定量分析:以内标法计算目标脂肪酸含量。
特别说明
1. 十七碳酸甲酯需避光保存,避免反复冻融;
2. 甲酯化反应需严格控制温度与时间,防止副反应;
3. 色谱分析时需定期校准标准曲线,确保线性范围(R²≥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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