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中镉水质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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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
GBW(E)063902 | 10.0~100【量分数(×10-6)】/不确定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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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
GBW(E)063903 | 100~0.500×104【量分数(×10-6)】/不确定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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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中丙烷、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GBW(E)06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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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一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GBW(E)063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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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中硫化氢气体标准物质
GBW(E)063897 | 10.0~100【量分数(×10-6)】/不确定度:2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相关成分的分析测试及相关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试剂和超纯水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本标准物质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包装、储存
本标准物质以安瓿瓶封装,每瓶20mL。常温避光保存。
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沾污。
四、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物质应该按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临用前小心打开安瓿瓶,用10mL干燥洁净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量取1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加1%HNO3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
(k=2)
基体
BW02911a
海水中镉水质标样
10
5%
1%HNO3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海水中镉检测相关标准解读
1. GB 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 明确样品采集、保存及前处理要求(如酸化固定)
• 提供质量控制要求(平行样、加标回收等)
2. HJ 700-2014《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规定内标校正和干扰消除方法
• 包含海水样品的前处理特殊要求
3. GB 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
• 第四类水质(港口水域)镉限值:≤0.005 mg/L
• 为检测结果评价提供依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