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中总铬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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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原油水分标准物质
GBW1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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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原油水分标准物质
GBW1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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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原油水分标准物质
GBW1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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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原油水分标准物质
GBW1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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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原油水分标准物质
GBW1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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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中总铬检测相关标准解读
1. GB 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适用于浓度范围0.01-1.0 mg/L,需用高锰酸钾氧化三价铬
2. HJ 757-2015《水质 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仪器参数:灰化温度900-1200℃,原子化温度2400-2600℃
• 质控要求:每批次带空白及质控样,加标回收率需在80-120%
3. HY/T 147.4-2013《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4部分:海水中的重金属》
• 保存期限:酸化样品可保存6个月(4℃避光)
• 质控指标:实验室空白值不得高于方法检出限的50%
注:实际检测中需注意海水高盐基体对仪器的干扰,建议采用标准加入法或基体匹配法进行校正。总铬测定应包含Cr(Ⅲ)和Cr(Ⅵ)所有形态,需通过氧化步骤统一价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