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水中氨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水中氨

BW57625-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万佳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水中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样品制备

本溶液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测定的吡啶作为原料,以色谱甲醇为溶剂,在室温为20℃±2℃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k=2)(%)

BW10240-1

甲醇中吡啶

100

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样品称量、均匀性稳定性、定容过程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48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安瓿瓶封装,每支2mL。4-8℃条件下避光保存。

使用前应恒温至20℃±2℃,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本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水中氨相关产品:
标物编号产品名称CAS NO标准值规格价格库存有效期至
BW10240-1
甲醇中吡啶
110-86-1
100μg/mL
2mL
150≥5——
BW10240
甲醇中吡啶
110-86-1
1000μg/mL
2mL
250≥5——
BW10240-1
甲醇中吡啶
110-86-1
100μg/mL
50mL
800现货——
BW5055-1
甲醇中磺胺吡啶
144-83-2
1000μg/mL
1.2mL
13042025-11-02
BW5055-2
甲醇中磺胺吡啶
144-83-2
100μg/mL
1.2mL
8012026-01-04
BW02237
50%甲醇中吡啶甲酸铬溶液标准物质
——
1.00mg/mL
5mL/支
询价现货——
GSB07-3835-2021
标样所 甲醇中吡啶溶液 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
——
-
1.2mL
180现货
GBW(E)100310
甲醇中吡啶甲酸铬溶液标准物质
——
100ug/mL
5mL
询价现货——
GBW(E)081148
甲醇中磺胺吡啶溶液标准物质
——
1mg/mL
1mL/支
54现货——
GBW(E)083051
甲醇中磺胺吡啶溶液标准物质
——
100ug/mL
1.2mL/支
80现货——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水中氨手机版:水中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标准及详细解读
《固定污染源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吡啶的测定,包括以甲醇为吸收液的采样方法。

关联内容:

方法原理 废气中的吡啶经甲醇吸收后,用气相色谱仪(FID检测器)分离检测。
样品前处理 采用冲击式吸收瓶采集废气,吸收液为甲醇。

检出限:方法检出限为0.03 mg/m³(采样体积为20 L时)。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适用范围:包含生活饮用水中吡啶的检测方法,适用于液态样品中有机物分析。

关联内容:

方法扩展 若检测甲醇介质中的吡啶,可参照其液液萃取或吹扫捕集前处理流程。
仪器配置 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进行分析。

检出限:水中吡啶的方法检出限为0.0004 mg/L。

GBZ/T 300.153-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3部分:吡啶》

适用范围:适用于职业卫生检测中工作场所空气中吡啶的测定。

关联内容:

采样介质 使用硅胶管吸附吡啶,甲醇作为解吸溶剂。
分析条件 气相色谱法(FID检测器),适用于甲醇解吸液直接进样。

检出限:方法检出限为0.2 μg/mL(解吸液)。

特别说明

甲醇中吡啶检测需重点关注:
1. 基质效应:高浓度甲醇可能干扰色谱分离,需优化色谱条件或进行样品稀释。
2. 方法适用性验证:若参照水质或废气标准,建议进行加标回收实验验证方法可靠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