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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8种糖皮质激素混标(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 None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甲醇中8种糖皮质激素混标(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 None

BW5710
¥ 2850.0
¥ 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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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mL
万佳
10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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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8种糖皮质激素混标(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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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8种糖皮质激素混标(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相关产品:
标物编号 产品名称 CAS NO 标准值 规格 价格 库存 有效期至
BW5710
甲醇中8种糖皮质激素混标(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
——
1000mg/L
1.2mL
2850 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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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
标准名称: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实施日期:2008-05-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动物源性食品(肌肉、肝脏、牛奶等)中8种糖皮质激素的残留量检测
目标化合物包括:泼尼松、泼尼松龙、氢化可的松、甲基泼尼松龙、倍他米松、地塞米松、氟米松、曲安奈德
核心指标解读
项目 要求
检出限(LOD)0.3 μg/kg(基质依赖性)
定量限(LOQ)1.0 μg/kg
线性范围1.0~50.0 μg/L(甲醇基质)
回收率70%~120%(不同基质有差异)
技术要点
1.前处理要求:样品需经β-葡萄糖醛酸酶/芳基硫酸酯酶酶解
2.色谱条件:C18色谱柱(2.1×150 mm, 3.5 μm),流动相为乙腈-0.1%甲酸水梯度洗脱
3.质谱参数:电喷雾离子源(ESI-),多反应监测(MRM)模式
4.标准溶液稳定性:-20℃避光保存有效期为3个月
特别说明
标准溶液配制需使用经认证的标准物质
实验过程需严格避光操作
方法验证时需进行基质效应评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