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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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三唑磷标准品
NCS1601335-100B2 | 1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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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2'-岩藻糖基乳糖(2'-FL)溶液
NCSG1603380-10000C | 10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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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乳糖-N-新四糖(LNnT)溶液
NCSG1603385-3000C | 3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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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昆布三糖溶液
NCSG1603694-2000C | 20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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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氯甲烷甲醇中MK-9溶液
NCS1603698-500A | 0.5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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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砷的检测,包含原子荧光法、氢化物原子吸收法、银盐法、砷斑法四种方法。
检出限:原子荧光法为0.3 µg/L;氢化物原子吸收法为0.5 µg/L;银盐法为0.5 µg/L;砷斑法为1.0 µg/L
配套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其中规定砷的限值为0.01 mg/L。方法中要求水样需经硝酸酸化预处理,硫化物干扰需通过乙酸铅棉去除。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依据水域功能分类规定:Ⅰ类水≤0.05 mg/L,Ⅱ类水≤0.05 mg/L,Ⅲ类水≤0.05 mg/L,Ⅳ类水≤0.1 mg/L,Ⅴ类水≤0.1 mg/L
要求采用GB/T 7485、GB/T 5750等标准方法进行检测,当检出浓度超过0.01 mg/L时需进行确认实验。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可溶性砷和总砷的测定,方法检出限为0.3 µg/L。
测定范围:1.0 µg/L~50.0 µg/L,超过需稀释。要求使用盐酸-硫脲-抗坏血酸混合溶液进行预还原处理,消解体系采用硝酸-高氯酸混合酸。
规定空白实验值不得超过方法检出限,标准曲线相关系数≥0.995,10%样品需做平行双样,相对偏差应≤15%。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轻度污染废水中总砷的测定,检出限为0.007 mg/L(对应吸光度0.01)
通过锌粒反应产生砷化氢气体,经乙酸铅棉去除硫化氢干扰后,与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反应生成红色胶体,在510 nm处比色测定。
强调反应温度应控制在25±5℃,显色体系需避光保存,汞、铬等重金属离子超过0.1 mg/L时会产生负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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