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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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三唑磷标准品
NCS1601335-100B2 | 1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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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2'-岩藻糖基乳糖(2'-FL)溶液
NCSG1603380-10000C | 10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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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乳糖-N-新四糖(LNnT)溶液
NCSG1603385-3000C | 3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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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昆布三糖溶液
NCSG1603694-2000C | 20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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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氯甲烷甲醇中MK-9溶液
NCS1603698-500A | 0.5mg/mL



一、标准物质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基准试剂、碳酸钠、碳酸氢钠、超纯水为原料,在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pH计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10453
pH缓冲液
pH=10.00
(20 ℃, 蓝色, 碳酸钠、碳酸氢钠)
3
标准值的不确度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
本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溶液每瓶1L,采用聚乙烯瓶封装。室温避光保存。由于室温变化会引起溶液浓度的微小变化,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防沾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 规定工作缓冲溶液的配制步骤、浓度允许误差(±0.02 pH单位)及储存条件(避光、密封、有效期3个月)
• 要求使用二级以上纯度试剂,配制用水需符合GB/T 6682中三级水标准
• 要求标准缓冲液在23-27℃区间的温度系数≤0.003 pH/℃
• 规定缓冲液有效期:开封后3个月,未开封2年(需符合GB/T 27501制备要求)
• 要求缓冲溶液与样品溶液温度差≤2℃,温度补偿精度±0.1℃
• 明确校准过程需进行两点校准(至少使用两种缓冲液)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