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氨
-
丙酮中水合三氯乙醛(以三氯乙醛计)
NCS1600174-D | 1000μg/mL
-
玉米粉中T-2毒素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287-1 | 见证书
-
甲醇中氟苯尼考溶液标准物质
NCS1602905-100A | 100μg/mL
-
玉米粉中呕吐毒素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274-5 | 见证书
-
玉米粉中T-2毒素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287-3 | 见证书



【产品编号】BW5449-1
【CAS.编号】76-59-5
【中文名称】溴百里酚蓝指示液
【英文名称】
【标准值】0.05%
【产品规格】500mL
【主要用途】校准仪器和装置;评价方法;工作标准;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其他
【保存条件】室温避光
【注意事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该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常用指示剂、缓冲溶液、标准溶液等制剂及制品的制备方法,适用于化学分析、环境监测、药物检验等领域中酸碱滴定、pH测定等实验操作。
标准中第4.1.4条款明确规定了溴百里酚蓝指示液的配制方法:取0.4g溴百里酚蓝,溶于100mL乙醇(95%)中,必要时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调节至溶液呈绿色。该指示液变色范围为pH 6.0(黄)→7.6(蓝),常用于弱酸或弱碱滴定终点的判定。
配制后的指示液应贮存在棕色磨口瓶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6个月。开封使用后需密封防止溶剂挥发,出现沉淀或变色异常时应停止使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