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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SH-00765)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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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SH-00765)

BW57625-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万佳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常温避光
水中氨介绍: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麝香草酚酞和乙醇为原料,在室温20℃±2℃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mL)

介质

SH-00765

麝香草酚酞指示液

1

乙醇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溶液以聚乙烯瓶封装,每瓶250mL,室温保存。

使用前应先恒温至20℃±2℃,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水中氨相关产品:
标物编号产品名称CAS NO标准值规格价格库存有效期至
SH-00765
麝香草酚酞指示液
——
1mg/mL
250mL
200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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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国家标准 GB/T 603-202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包括麝香草酚酞指示液在内的化学试剂检测用指示剂制备方法,适用于实验室酸碱滴定分析中终点判定试剂的配制与质量控制。
核心检测方法
分光光度法测定显色灵敏度,酸碱滴定法验证变色区间(pH 9.3-10.5),通过标准缓冲溶液标定其显色特性是否符合8.2-10.0的色阶变化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平行试验 每批次配制需设置3个平行样,相对偏差≤2%
标定周期 开封后每3个月需用pH 9.18标准缓冲液重新标定
关键实验步骤
配制要求 精确称取0.1g麝香草酚酞,用乙醇(95%)溶解定容至100ml,避光保存
终点判定 滴定过程需在白色背景下观察,颜色从无色变为蓝色即为终点,显色持续时间≥30秒
特别说明
该指示液对二氧化碳敏感,滴定过程需隔绝空气操作,储存容器必须密封充氮。失效特征表现为变色迟钝或终点返色,失效后必须立即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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