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T001098-100mg | 见证书
1ST000600-100mg | 见证书
1ST000600-10mg | 见证书
1ST001098-25mg | 见证书
LCEM501087-ME | ≥95%
LCEM501093-CT | ≥95%
BePure-25718 | 见证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T 5009.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如肉类制品、蔬菜、乳制品等)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测定,其中氨基苯磺酸作为重氮化反应的关键试剂用于衍生化检测。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利用氨基苯磺酸与亚硝酸盐在酸性条件下发生重氮化反应,生成偶氮化合物,通过比色法测定吸光度值定量。
亚硝酸盐的检出限为0.2 mg/kg,定量限为0.5 mg/kg;硝酸盐需经镉柱还原后按亚硝酸盐计算,总定量限为1.0 mg/kg。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及有证标准物质(如GBW10030奶粉基质亚硝酸盐标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0%。
1. 样品提取:使用50℃水浴超声提取30分钟2. 蛋白质沉淀:加入2%硼砂溶液及亚铁氰化钾-乙酸锌沉淀剂3. 显色反应:依次加入氨基苯磺酸溶液(4 g/L)和盐酸萘乙二胺溶液(2 g/L)4. 比色测定:于538 nm波长下测定吸光度
氨基苯磺酸溶液需现用现配,避光保存;显色后溶液应在30分钟内完成测定,避免光照导致褪色;硝酸盐检测需确保镉柱还原效率≥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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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901103 | 99.9%
H17542A-10mL | GCS
H17780 | AR
B116193-100ml | ACS, ≥99%
B803133-4L | for HPLC,≥99.5%
NCSZ167006-C20-2 | 5μg/mL(稀释25倍后)
NCSZ167006-C20-1 | 2μg/mL(稀释25倍后)
HG5926-100mg | 见证书
HG5915-100mg | 见证书
HG5836-100mg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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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09.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如肉类制品、蔬菜、乳制品等)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测定,其中氨基苯磺酸作为重氮化反应的关键试剂用于衍生化检测。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利用氨基苯磺酸与亚硝酸盐在酸性条件下发生重氮化反应,生成偶氮化合物,通过比色法测定吸光度值定量。
亚硝酸盐的检出限为0.2 mg/kg,定量限为0.5 mg/kg;硝酸盐需经镉柱还原后按亚硝酸盐计算,总定量限为1.0 mg/kg。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及有证标准物质(如GBW10030奶粉基质亚硝酸盐标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0%。
1. 样品提取:使用50℃水浴超声提取30分钟
2. 蛋白质沉淀:加入2%硼砂溶液及亚铁氰化钾-乙酸锌沉淀剂
3. 显色反应:依次加入氨基苯磺酸溶液(4 g/L)和盐酸萘乙二胺溶液(2 g/L)
4. 比色测定:于538 nm波长下测定吸光度
氨基苯磺酸溶液需现用现配,避光保存;显色后溶液应在30分钟内完成测定,避免光照导致褪色;硝酸盐检测需确保镉柱还原效率≥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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