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AI采购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无机类 混标 标液/3种金属混标/(砷硒汞)/介质:10%硝酸/下单请
标液/3种金属混标/(砷硒汞)/介质:10%硝酸/下单请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液/3种金属混标/(砷硒汞)/介质:10%硝酸/下单请

BW900044XW-50mL
¥ 280.0
¥ 280.0
50mL
曼哈格
100mg/L
+
0
标液/3种金属混标/(砷硒汞)/介质:10%硝酸/下单请介绍: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标液/3种金属混标/(砷硒汞)/介质:10%硝酸/下单请

手机版:标液/3种金属混标/(砷硒汞)/介质:10%硝酸/下单请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适用范围: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金属及类金属指标的测定,包含铜、铅、锌、镉、铁等多种金属的混合检测。

明确规定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原子吸收光谱法(AAS)等检测方法
包含混合标准溶液配制要求及多元素同步检测流程
质量控制要求包括空白试验、加标回收率等

检出限:

ICP-MS法对铅、镉的检出限可达0.01-0.1 μg/L
火焰原子吸收法对铜、锌的检出限为0.05-0.5 mg/L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适用范围: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中多金属元素的同时测定,支持3种及以上金属混合标样分析。

规定了混合标准储备液的配制浓度梯度(建议0-100 μg/L)
要求使用内标法(如铑、铼)校正基体效应
明确仪器分辨率须达到>300(10%峰高)

检出限:对常见重金属(As、Hg、Cr等)的检出限为0.02-0.5 μg/L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适用范围:食品中铅、镉、汞、砷等元素的同时测定,适用于多元素混合标准溶液校准。

微波消解前处理要求(温度梯度控制)
混合标准系列溶液应包含至少5个浓度点
要求元素间浓度比不超过10倍以避免干扰

检出限:

铅:0.01 mg/kg(ICP-MS法)
镉:0.005 mg/kg(石墨炉AAS)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