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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砷酸根溶液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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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砷酸根溶液标准物质

BWZ7003-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2组分 {{inventory}} 见证书

研制依据

WYJLBZ-0011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1900-01-01实施)

基质 0.5%盐酸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冷藏(4±4)℃、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参考编号:GBW08666。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物质为溶质,以0.5%盐酸为溶剂,在(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质谱分析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亚砷酸根 1.191μmol/g 0.022μmol/g 0.5%盐酸
1 亚砷酸根 89.2μg/g(以As计) 1.6μg/g 0.5%盐酸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质谱分析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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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9.1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包括亚砷酸根、砷酸根)的测定,覆盖各类食品基质如谷物、水产品、乳制品等,适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及实验室检测[4]。
核心检测方法 第一法为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联用法(HPLC-AFS),第二法为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HPLC-AFS法通过色谱分离砷形态,结合荧光检测实现高灵敏度分析[4]。
检出限与定量限 总砷的检出限为0.01 mg/kg,定量限为0.03 mg/kg;无机砷(亚砷酸根+砷酸根)的检出限为0.002 mg/kg,定量限为0.006 mg/kg[4]。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及有证标准物质(如GBW08666亚砷酸根溶液标准物质)。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标准物质测定值需在证书不确定度范围内[4][9]。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采用硝酸-过氧化氢微波消解提取总砷;
2. 形态分离:使用阴离子交换色谱柱分离亚砷酸根与砷酸根;
3. 检测:原子荧光光谱仪测定砷荧光信号,外标法定量[4]。
特别说明 亚砷酸根易被氧化,样品需全程避光保存并在24小时内完成检测;使用安瓿瓶装标准物质时需一次性用完,避免敞放导致氧化[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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