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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种菌唑溶液标准物质_12522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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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种菌唑溶液标准物质

BWN5672-2016 Ipconazole in Acetonitrile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25225-28-7 1.2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见证书
乙腈中种菌唑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一、基本信息:
基质乙腈
形态液态
有效期2025-11-02
存储条件冷藏(2-8℃)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别名6-溴-2-苯基-(4H)-4-苯并吡喃酮
理化性质
稀释方法
二、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种菌唑(CAS:125225-28-7)为溶质,以色谱纯乙腈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三、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四、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种菌唑100μg/mL4%乙腈
五、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六、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七、研制依据:
八、参考资料:
农药残留检测质量控制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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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解读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中种菌唑等农药残留的检测,涵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出口检验及实验室分析[6][8]。
核心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为主要方法,用于定量分析乙腈中种菌唑的残留量;辅助方法包括液相色谱法(DAD检测器)[1][6]。
检出限与定量限 LC-MS/MS法的典型检出限(LOD)为0.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05 mg/kg;常规液相色谱法的LOQ通常为0.01 mg/kg[6][8]。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如GBW(E)082961),基体匹配的空白样品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平行样相对标准偏差(RSD)≤15%[1][6]。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乙腈提取,QuEChERS法净化;
2. 仪器条件:色谱柱为C18,流动相为乙腈-水梯度洗脱;
3. 质谱参数:多反应监测模式(MRM),离子对需优化[6][8]。
特别说明 1. 乙腈溶液需避光冷藏保存,开封后需立即使用;
2. 实验人员需佩戴防护装备,避免接触皮肤和吸入蒸气;
3. 方法验证需符合GB 2763.1-2022增补版要求[1][6][8]。
[1] 乙腈中腈菌唑溶液标准物质 GBW(E)082961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8] 对比我国和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农药残留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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