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致臭物质异臭强度等级(2-甲基异莰醇)溶液标准物质(GB/T 5750.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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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波数标准物质(聚苯乙烯)/红外光谱仪校准用标准物质
GBW(E)130181 | (540.17~3082.18)c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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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闪点标准物质/油品标准物质
GBW(E)110081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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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度标准油(200号)/油品标准物质
GBW(E)130206 | 200mm2/s(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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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全盐量(标样)(HJ 51)
BWZ7225-2016I | 236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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蒽醌熔点标准物质
BWJ4715-2016 | 3组分
GB/T 5750.4-202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2023-10-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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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750.4-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相关内容解读
该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2-甲基异莰醇(2-MIB)等致嗅物质的异臭强度等级判定,规定了感官分析法与仪器检测相结合的检验方法,特别包含对土霉味特征物质(如2-甲基异莰醇)的阈值浓度与异臭强度对应关系。
将嗅味强度分为6级(0-5级),2-甲基异莰醇对应的阈值浓度与等级关系如下:
规定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进行定量检测,同时要求结合嗅辨员小组的感官评价进行验证
明确标准溶液配制需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并在分析过程中设置空白对照与平行样
标准特别强调2-甲基异莰醇的检测需在采样后24小时内完成分析,样品保存需使用棕色玻璃瓶并避免光热影响。当感官评价与仪器分析结果出现差异时,应以感官评价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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