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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全盐量/HJ51-2024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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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全盐量/HJ51-2024

BW1044-5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0mL {{goodObj.date}} 万佳 {{item.norm}} 1500mg/L {{inventory}}

水中全盐量/HJ51-2024介绍: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物质和超纯水为原料,在(20±4)℃的恒温条件下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重量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

(k=2)

符合标准

BW1044-5

水中全盐量

1500

10%

HJ51-2024

标准值的不确度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聚乙烯瓶包装,100mL/瓶。

2.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室温避光条件下保存。

3.使用: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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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物编号产品名称CAS NO标准值规格价格库存有效期至
BW1044-6
水中全盐量/HJ51-2024
——
300mg/L
100mL
200≥52026-04-23
BW1044-8
水中全盐量/HJ51-2024
——
750mg/L
100mL
200≥52026-04-23
BW1044-3
水中全盐量/HJ51-2024
——
20g/L
100mL
200≥5——
BW1044-5
水中全盐量/HJ51-2024
——
1500mg/L
100mL
200≥52026-04-06
BW1044-9
水中全盐量/HJ51-2024
——
1000mg/L
100mL
200现货
BW1044-7
水中全盐量/HJ51-2024
——
500mg/L
100mL
200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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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编码 产品名称 标准值 规格 CAS号 有效期 库存 标准价 数量 操作
300mg/L
100mL
2026-04-23
5
200
750mg/L
100mL
2026-04-23
5
200
1500mg/L
100mL
2026-06-04
≥10
330
300mg/L
50mL
2026-06-04
≥10
160
800mg/L
50mL
2026-06-04
≥10
160
质控样(200mg/L)
100mL
2026-06-04
≥10
260
质控样(684mg/L)
100mL
2100-01-01
1
260
质控样(99.8mg/L)
100mL
2026-06-04
≥10
260
20g/L
100mL
0
200
500mg/L
100mL
0
200
1000mg/L
100mL
0
200
2000μg/mL
100mL
0
200
1000μg/mL
100mL
0
200
20000mg/L
100mL
0
330
20000mg/L
50mL
0
190
5000mg/L
100mL
0
330
1500mg/L
5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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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mg/L
100mL
0
300
300mg/L
100mL
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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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HJ 51-2024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全盐量的测定,检测浓度范围为30 mg/L至10000 mg/L。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重量法:水样经0.45 μm滤膜过滤后,取适量滤液于已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或红外加热器上蒸发至干,于105±2℃烘箱内干燥至恒重,通过称量残留物质量计算全盐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MDL)为10 mg/L,定量限(LOQ)为30 mg/L。当样品浓度低于定量限时需注明“未检出”或使用更高灵敏度方法。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以下质控样:
1. 实验室空白样(纯水替代样品),全流程偏差≤5%;
2. 加标回收样(添加已知浓度标准溶液),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
3. 平行样测定,相对偏差≤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充分摇匀后立即过滤,防止悬浮物干扰;
2. 蒸发干燥:控制蒸发温度≤100℃,避免有机物分解;
3. 恒重操作:连续两次称量差值不超过0.5 mg;
4. 结果计算:扣除空白值后按公式计算全盐量浓度。

特别说明

1. 含大量可溶性有机物的样品需进行灼烧法校正;
2. 蒸发皿材质应为铂金或硼硅玻璃,避免金属离子溶出干扰;
3. 实验环境湿度需控制在30%-60%,防止吸潮影响称量精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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