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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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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

BW57625-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万佳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水中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也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等。

一、样品制备

本溶液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测定的γ-六六六作为原料,以甲醇为溶剂,在室温为20℃±2℃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

(k=2)

BW02371-4

甲醇中γ-六六六/林丹

1000

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样品称量、均匀性稳定性、定容过程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60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封装,1.2mL/支。

2.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置于阴凉处贮存。

3.使用: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按规定条件保存。

水中氨相关产品:
标物编号产品名称CAS NO标准值规格价格库存有效期至
BW02371-4
甲醇中γ-六六六/林丹
58-89-9
1000μg/mL
1.2mL
200≥5——
BW02371
甲醇中γ-六六六/林丹
58-89-9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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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02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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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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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L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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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如蔬菜、水果、谷物等)中γ-六六六(林丹)及其他农药残留的检测,甲醇作为提取溶剂时需符合标准前处理要求。
核心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 采用毛细管色谱柱分离,质谱选择离子监测模式(SIM)定量,γ-六六六的特征离子为181、219、217。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 0.005 mg/kg
定量限(LOQ) 0.01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空白对照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至少1个基质空白,用于排除背景干扰。
加标回收 加标浓度应为定量限的1-5倍,回收率需控制在70%-120%。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提取 称取5 g样品,加入10 mL甲醇涡旋提取10 min,离心后取上清液。
净化 采用PSA或C18固相萃取柱去除色素和脂类干扰。
特别说明
1. γ-六六六易光解,实验需避光操作;
2. 标准溶液需现配现用,甲醇中保存期限不超过3个月;
3. 检测时需注意α-六六六和β-六六六的同分异构体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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