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药素IV/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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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乙醇(乙醇体积比为1%)
LCEM502575 | 1% (v/v) ethanol in 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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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R)-3-羟基-1-(4-硝基苯甲氧基羧基)吡咯烷胺
CCHM70639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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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X2
C1922497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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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芽十糖
C1830376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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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瓜甙B
C1830069 | >95%



山药素IV
山药素IV 货号:DS0500-0005 由 萘析商城 为您提供,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 山药素IV 货号:DS0500-0005的报价、型号、货期、参数(浓度)等信息,欢迎来电或通过在线客服咨询。除供应 山药素IV 货号:DS0500-0005 外,萘析商城还可为您提供其他标准物质、质控样、化学试剂、SPE、免疫亲和柱、针头滤器、色谱柱、进样瓶、离心管、枪头等实验室耗材类产品,是您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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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包括山药等农产品的多农药残留分析,可用于山药素IV的定量和定性分析。
采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LC-MS/MS),通过色谱分离结合质谱的高灵敏度和特异性,实现目标物的定性与定量。
山药素IV的检出限(LOD)为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5 mg/kg,满足痕量检测需求。
需使用空白样品加标进行回收率验证,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1. 样品前处理:均质、提取(乙腈-乙酸缓冲液)、净化(QuEChERS法);
2. 色谱条件:C18色谱柱,梯度洗脱;
3. 质谱条件:多反应监测模式(MRM),离子源为电喷雾(ESI)。
实验需严格避免基质干扰,建议采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准。山药素IV在酸性条件下易分解,需控制提取液pH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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