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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醇_629-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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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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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醇介绍:


交货时间:现货
有效期:2028-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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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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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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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15337-2008 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学试剂中挥发性成分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包括1-十五醇等醇类化合物的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GC),采用毛细管色谱柱和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以程序升温方式分离目标化合物。
检出限与定量限
1-十五醇的检出限(LOD)为0.1 mg/L,定量限(LOQ)为0.3 mg/L(基于信噪比S/N≥3和S/N≥10)。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品、平行样和加标回收样:
1. 平行样相对偏差≤10%
2. 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0%-120%
3. 保留时间重复性偏差≤0.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溶解于适宜溶剂,过0.22 μm滤膜
2. 色谱条件:初始柱温50℃保持2 min,以10℃/min升至250℃保持5 min
3. 进样量:1 μL分流进样(分流比10:1)
4. 数据处理:外标法定量,峰面积积分阈值设为100 μV·s
特别说明
1. 1-十五醇易受温度影响,需全程控温在25±2℃环境操作
2. 色谱柱选择需满足USP G43固定相要求
3. 每24小时需重新建立校准曲线(R²≥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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