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氟禾草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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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乙醇(乙醇体积比为1%)
LCEM502575 | 1% (v/v) ethanol in 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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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R)-3-羟基-1-(4-硝基苯甲氧基羧基)吡咯烷胺
CCHM70639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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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X2
C1922497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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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芽十糖
C1830376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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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瓜甙B
C1830069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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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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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如蔬菜、水果、谷物等)中吡氟禾草灵及其他207种农药残留的定量检测,方法涵盖样品前处理、仪器分析及结果判定。
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通过样品提取、净化、浓缩后进样分析,以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丰度比进行定性,外标法定量。
吡氟禾草灵的检出限(LOD)为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5 mg/kg,需根据基质类型验证方法的适用性。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加标浓度接近定量限)和实际样品平行实验,加标回收率应在70%-120%之间。
1. 样品均质后用乙腈提取;
2. 通过QuEChERS法或固相萃取柱净化;
3. 氮吹浓缩至近干后定容;
4. GC-MS分析,监测离子对为m/z 253和m/z 337。
吡氟禾草灵易受基质效应干扰,需使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正;实验过程中需避免使用含塑化剂的耗材,防止假阳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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