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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鞭草烯醇_119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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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鞭草烯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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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鞭草烯醇介绍:

马鞭草烯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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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XX-XX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马鞭草烯醇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等植物源性食品中马鞭草烯醇残留量的检测,定量范围0.01 mg/kg~2.0 mg/kg。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样品经乙腈提取,固相萃取柱净化,内标法定量,特征离子对为m/z 123/95(定量离子)和m/z 138/110(定性离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LOD)为0.003 mg/kg,定量限(LOQ)为0.01 mg/kg,满足欧盟标准EC No 396/2005的限量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添加浓度0.01、0.1、1.0 mg/kg)和平行样,回收率范围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准确称取10.0 g,加入20 mL乙腈振荡提取
2. 提取液经PSA/C18复合净化柱去除杂质
3. 氮吹浓缩至近干,用正己烷复溶
4. GC-MS进样分析,色谱柱为DB-5MS(30 m×0.25 mm×0.25 μm)
5. 程序升温:初始温度60℃保持1 min,以20℃/min升至280℃保持5 min
特别说明
1. 实验需在避光条件下进行,防止光解反应
2. 标准溶液需现用现配,储存温度≤-18℃
3. 质谱调谐需通过DFTPP(十氟三苯基膦)核查,确保分辨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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