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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蚕毒素草酸盐_163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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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蚕毒素草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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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蚕毒素草酸盐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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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蚕毒素草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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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如蔬菜、水果、谷物等)中沙蚕毒素类农药(包括沙蚕毒素草酸盐)残留量的检测,涵盖样品前处理、仪器分析及结果判定全流程。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通过乙腈提取、QuEChERS净化后上机检测。目标物通过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对定性,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LOD)为0.005 mg/kg,定量限(LOQ)为0.01 mg/kg。基质效应需通过标准添加曲线校正。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和质控样品。加标回收率需满足70%-120%,RSD≤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粉碎后采用乙腈均质提取
2. 提取液经PSA和C18吸附剂净化
3. 氮吹浓缩复溶后过0.22 μm滤膜
4. LC-MS/MS分析(流动相:0.1%甲酸水-乙腈梯度洗脱)
特别说明
沙蚕毒素草酸盐易受光解和氧化,实验全程需避光操作。基质效应显著时需采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必要时使用同位素内标法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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